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去年在國道翻覆造成33死,檢方認為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父子、友力通運負責人和員工等6人罪嫌不足,另康姓司機、蕭姓導遊死亡,處分不起訴確定。家屬認為旅行社王姓、鄭姓員工規劃行程太緊湊,又安排連續工作的康姓司機上工,再依業務過失致死、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提告,但檢方認定沒有新事證,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。家屬告訴主張,蝶戀花旅行社王姓員工負責規劃、設計旅遊行程,鄭則負責管理調派司機,王去年2月13日安排武陵賞櫻團行程太過緊湊密集,從上午5點半出發直到晚間9時許才返程,司機駕駛超過316公里,其中有不少山路,需要司機高度集中精神,鄭又安排已長期連續工作的司機上工,導致司機疲勞駕駛,未在匝道減速導致遊覽車翻覆釀禍,再依業務過失致死、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提告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檢方認為,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事實先前已調查清楚偵結,處分不起訴確定,目前並無新事實、新證據供審酌,仍處分王、鄭2人不起訴。蝶戀花遊覽車去年翻覆釀33死。圖/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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