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在知名3C連鎖店「燦坤」上班的陳姓男子,看準公司的保固和售後服務好,民眾購買意願高,自立門戶後,在網路商店打著公司名號賣東西,介紹文還註明「有問題麻煩:燦坤…」等語,涉犯商標法,今被新北地檢署起訴。陳姓男子曾是燦坤的電器醫生,離職後開網路商店,販售滑鼠、耳機等物。他對外宣稱產品是公司貨,享一年保固,臨時採購出狀況才導致庫存,出清附有發票影本,也有保固貼紙;有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,故障拿到燦坤維修,店員比對發票序號不符,才發現商標遭人冒用。偵訊時,陳否認犯行,辯稱商品原本是公司活動抽獎要用,後來活動沒辦成,才會拿出來賣。不過,檢方調查,陳男確實曾到燦坤購買與網路商店相同的商品,但每種商品只買一個,與網路商店販賣的數量不符,而且男子在拍賣前幾天就辦理退貨,怎可能有東西賣?檢方又問「為什麼要拍發票和商品?」陳支吾一時答不上話,勉強辯稱「本來就有這個習慣。」檢方認為其理由太牽強,最後未採信其說法,認定違反商標法。曾在知名3C連鎖店「燦坤」上班的陳姓男子,看準公司的保固和售後服務好,民眾購買意願高,自立門戶後,在網路商店打著公司名號販賣商品,今被新北地檢署起訴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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