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新金控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/記者孫中英攝影 分享 facebook 彰銀改選連外國學者也加入戰局,德國學者DR. STEFAN TALMON(下稱T教授)對新加坡SURFEIT(下稱S公司)公司依「臺星經濟夥伴協定」(ASTEP)主張其所投資之台新金控喪失彰銀經營權致損害權益,向海牙國際法庭提起國際仲裁案之相關意見,財政部今日反批,該名學者在下周改選前發表此一言論,有失學術審慎立場,更質疑學者言論是透過何種管道見諸媒體。財政部聲明如下:一、T教授意見有失公正性及客觀性 T教授現任「20 ESSEX STREET CHAMBERS」律師,與S公司委任律師屬同一律師事務所,其立場公正性及評論客觀性均有待斟酌。 二、實質仲裁程序尚未開始,片面評論影響視聽 S公司所提仲裁案,迄未進入實質仲裁程序,事件發生迄今,本部均依相關規定會同相關機關積極辦理,期能及早解決爭端。T教授於仲裁案尚未進入實質仲裁程序前,逕自對仲裁案之可能結果提出片面臆測及推論,至為不妥,尤以時值106年6月16日彰銀即將進行改選之際,提出毫無事實根據之評論,並見諸媒體,此一作法不僅有失學術審慎立場,更影響我國權益至鉅,又此一評論係透過何種管道見諸我國媒體,本部深表不解。 三、S公司係於彰銀103 年改選後始購進股票,難謂有受損害情事 查103年彰銀改選相關訊息,均為投資市場公開資訊,投資人 在彰銀董事改選之後,才買進台新金股票,此時市場已充分反映該事件之影響,投資人購入台新金股票應有完整判斷,其買進台新金股票難謂有受彰銀103 年改選事件影響而受損害情事。至S公司相關資訊可於新加坡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會計及企業管制局(ACRA,)閱覽。 四、我國一向恪遵國際義務,尚無不法情事 我國政府一向恪遵國際義務,履行國際責任,依據國民待遇原則提供國內、外投資人公平、公正待遇與保障。呼籲各界勿濫用相關協定,進行濫訴,浪費司法資源。此一原則亦向為海牙國際法庭信守之立場。 五、本部將就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彰銀董事選舉案判決,提起上訴 由於上開判決內容仍有諸多疑義,例如採證以偏概全、論述前後矛盾、論事用法是否妥適等疑義尚待釐清,鑒於公股股權為全民財產,本部為股權管理機關,為維護公股與眾多小股東及員工權益,將依法提起上訴,以釐清相關案情。財政部再次呼籲各界靜候司法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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